“信用就医”是实现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的可行之法|时评

发布时间:2023-08-15 来源:信用中国 阅读次数:

  一次就医,需要分别排队缴纳挂号、检查、取药等费用,占用患者大量时间……记者近日采访发现,为解决传统医疗服务流程中医疗付费不够集约高效问题,广东省深圳市、珠海市、广州市等地试行“信用就医”,实现先诊治后缴费,使得就医时间缩减约40%。(8月8日工人日报)

  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是相关部门新近推出来的医疗模式,患者在医生给治病之前,由医院同患者一起,签订一份关于“治疗方案和费用”的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后,医院先对患者进行诊疗,等全部诊疗完成后,患者再去交钱结算。如此,可以省去挂号、检查、检验、取药等重复排队缴费行为,既为患者减轻了看病的负担,又提高了医院的诊治工作效率,可谓一举多得。

  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,其意在于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,体现“医疗为民”的基本原则。因为在“先缴费后治疗”的模式下,个别患者会因为缴不起费,或者来不及缴费,错过了最好的救治时间,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。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秉承了“治疗第一”的基本原则,同时又实现了流程的再造,极大地提高了治疗的效率。某大型医院急诊室流程再造案例显示,该医院急诊室的平均等候时间为2.5小时,长的多达4小时,短的也有40多分钟。实现“先诊治,后缴费”模式后,使得就医时间缩减约40%。

  但是,“先诊疗,后付费〞”在让需应急救助的患者享受到便利的同时,也会让医院承受一定的风险。因为,假如有大量的三无人员和恶意欠费者的出现,便会导致医疗机构极易产生巨额的医疗欠费,存在极大的债务风险。以广东江门为例,从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,全市医疗机构近三年产生了3000万元的医疗欠费单。面对无经济偿还能力的欠费主顾和有限的应急救助基金补贴,医疗机构面临着两难的选择,执行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制度的动力在不断衰减。

  医疗机构固然有着天然的公益属性,然而并非不计成本的慈善机构,在没有其他兜底措施的保障下,恶意欠费太多会将其逼入绝境, 甚至陷入难以为继的地步。在这种情况下,实行“信用就医”则为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制度的可持续性提供了制度支撑。一方面,“信用就医”其实是一种前置性把关和资格性审查,相关人员是否有资格获得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的政策待遇,“信用”是最好的试金石和通行证。那些失信人员无法通过信用审核,也就被排除在了相应的政策之外。

  另一方面,在实施信用就医的过程中,医院通过政府、银行、保险,以及其他第三方平台等信用评价体系,对患者进行信用评估,并依据信用评估结果,为患者提供一定的信用支付额度。在该额度内,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(自付部分)可以使用信用额度先行扣除,在就诊结束后一定时间内,患者一次性完成支付。事实上,在部分地方,患者的信用还与保险公司紧密挂钩,在患者无力支付的情况下,保险公司会向医院先行赔付,再向欠费用户进行催收,如此既规避了恶意欠费的风险,又可以对失信人员实施失信惩戒,从而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威力。

  同时,如果“信用就医”的信用评价与失信惩戒,最终成整个大信用体系的重要构成的话,那么就可对恶意欠费的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,让失信者陷入寸步难行的困境,如此医疗服务与公共诚信建设就能互为表里,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挥独特作用。